(1)初试进入复试的标准: 按主科初试成绩排名(85 分为合格线),择优进入, 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 2 倍(兼报专业按人数的 1/2 计数)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进入三试的标准: 以视唱练耳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 为前提(音乐教育专业除 外),按主科复试成绩(85 分为合格线,钢琴专业按照主科初、复试考试合成成绩) 排名,择优进入,原 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 1.5 倍(兼报专业按人数的 1/2 计数)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