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举办“维吾尔族民间音乐教学周”活动
2007年10月11日至29日,“维吾尔族民间音乐教学周”活动在中国音乐学院举行。音乐学系、国乐系、声歌系近百位师生、学员,以及新疆艺术学院民族乐器教研室主任米吉提·尤鲁斯(“中国少数民族乐器演奏比赛”金奖获得者)等维吾尔族音乐家参加了该活动。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主任李松,中国音乐学院党委书记闫拓时、副书记韩立萍、副院长赵塔里木,新疆艺术学院前院长伊明等专家出席活动并作讲话。

维吾尔族音乐文化资源异常丰富,其中木卡姆艺术于2005年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是世界性的人类音乐文化遗产。为弘扬这一华夏民族传统文化,中国音乐学院自两年前开始筹划,与新疆艺术学院共同举办“维吾尔族民间音乐教学周”。本次教学周,共有米吉提•尤努斯(弹布尔)、阿不都克里木(艾捷克、萨塔尔)、阿依先古丽(演唱)、阿里木•卡德尔(热瓦甫)、阿力甫(达甫)、美丽古丽(舞蹈)等六位维吾尔族音乐家来我院执教,教同学演奏维吾尔族乐器、演唱木卡姆片段和维吾尔族民歌、跳维吾尔舞蹈。为确保活动高质量地顺利完成,学院特在全院范围内征求志愿者,参加教学周学习。活动不征收任何费用,免费为同学们教习维吾尔族传统音乐。
经过两周的努力学习,同学们(包括海外留学生)已经初步掌握了部分维吾尔族民间音乐舞蹈的精髓。在10月29日的汇报演出中,我院同学载歌载舞,边奏边唱,独立表演了弹拨尔合奏《且比亚特木卡姆·第4麦西莱甫》、《解放时代》,艾捷克合奏《艾维力西木》,热瓦甫合奏《塔什外》、《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手鼓合奏《咚姆》、《达旺》、《热孜》,舞蹈《手鼓舞》、《天上没有月亮》,伊犁民歌《牡丹汗》,以及《且比亚特木卡姆·朱拉》。现场气氛极为活跃,尤其是活动最后,诸多师生加入歌舞行列,亲身感受木卡姆的艺术魅力。活动最终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要“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而中国音乐学院作为全国唯一一所以从事民族音乐教学和研究为办学特色的高等学府,历来异常重视对民族民间音乐的学习与传承。“维吾尔族民间音乐教学周”不仅彰显了中国音乐学院的办学特色,丰富了我院的民族音乐课堂,其对于中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它进一步完善了五十六个民族共同组成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并且为联合国“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进入最高音乐学府,进行有组织、有规模的教习和传承做出了有益探索。
社会媒体对此次活动也较为重视,《音乐周报》、《人民音乐》、《中国音乐》,中国音乐学院网、中国音乐学网等传媒对活动进行了全程报道。另外新疆电视台二套栏目、新疆卫视还为该活动制作了专题片进行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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